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软件开发行业资讯 > 文章详情

全国检察院绩效考核系统相关文献--滨州软件开发提供

    检察院绩效考核系统根据《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 考评办法》《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规则》有关规定,软件设计了办案数量、办案质量、办案效率、办案效果、司法作风、司法技能、司法操守、其他履职等八个一级考评指标,每个指标均设置权重分,实行百分制考核。

    检察院绩效考核系统关于办案内容的前4项指标比重达20分,引导检察官聚焦办案主业主责。二是突出履职的全面性。以往业务调研、类案研究、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难量化、难考核,容易导致检察官对此积极性不高,工作成效差。市院公诉和侦监部门分别在8个考评指标下设了”项和126项二级考评指标,包括提前介入案件、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协调案件等加分项,无故不服从安排、未按期完成岗位工作等减分项,基本实现对检察官履职活动的全覆盖,更全面、更客观地反映检察官的业绩。三是突出设置的灵活性。

    检察院绩效考核系统由于省、市、基层三级院工作性质、办案情况的不同,简单固化考评指标、考评分值,容易出现软件客观计分与个体主观感受不一致的结果。软件允许自定义每项权重、每种情形、每类案件的分值,并可以因时、因地、因事在后台进行调整。如果大多数检察官认为考评结果不合理,可以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修改考评方案。运行以来,已对考评方案修正2次。检察官从单纯的被考评对象变为考评方案的设计主体,便于真正接受考核、信任考核。

想要了解更多详情欢迎来电咨询18678812288,或登陆网址www.jnwzjs.net。联系人:王经理。